提到过期农药,或许很多人都认为既然是过期的肯定就没有效果了,就像我们平常吃的事物一样过期了就扔掉了。“过期”农药是不是可以等同为“变质、失效”农药?
答案是不可以。
很多人认为既然是过期农药,按照一般的做饭,那肯定就是“变质、失效”农药,不能再销售、使用,但是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其实农药是一种特殊商品,其保质期是按照正常剂量下对植物病、虫害应达到的预期防治效果确定的。很多过期的农药,只要适当加大使用剂量,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使用,仍然有很好的杀虫、防病效果。而过期的食品等一般商品,显然是“失效、变质”或不“安全”的,不能通过多吃、多用来解决问题。
农药毒性大、污染性强,我哦们不能轻易的就把它销毁。即使是专业的技术人员,采用特殊的技术措施将它销毁,也只能做到尽量减少污染,且销毁代价较大。因此,国家也并不提倡将过期的农药都统统销毁,只要没有“失效、变质”的,可以继续使用。
判断农药是否“变质、失效”并不简单。农药商品的特殊性,使得非专业人员在无相关分析、化验设备等辅助条件下,很难对农药是否“变质、失效”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国家专门规定,判断过期农药是否“变质、失效”,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才有资格做出鉴定结论,一般人员仅从感官判断做出的结论只能作为参考,但并不一定准确。
由此可见,“过期”农药并非都是“失效、变质”农药,而是按照原定使用剂量达不到预期使用效果的农药。适当加大用量后,很多过期农药仍然能够使用。不过,销售过期农药,按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若经检验已不能使用的过期农药,显然不宜再销售、使用,只能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如何辨别农药是否已经变质?
今天小编结合常见的几种农药制剂,具体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辨别农药是否变质的方法。
可湿性粉剂
取可湿性粉剂1份,加水200份,盛于玻璃杯内,摇匀后静止一定时间,观察悬浮情况。
如果药剂沉淀缓慢,说明悬浮性良好。如遇质量不好情况,在使用前应加入有机硅助剂或0.10%中性洗衣粉,以增加其湿润和展着性。